平乐县阳安乡中心校学生宿舍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平乐县阳安乡中心校学生宿舍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81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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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平乐县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平乐县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6439.51 m 2 ,原有占地面积为 1288.3 m 2 ,原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3824.76 m 2 ,拆除面积 1000 m 2 。新建 1栋5层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77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62.53平方米,建筑高度18.99m;新建1个成品消防水池。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0 7 月 31 日 10 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5 年 0 8 月 0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5 年 0 8 月 06 日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单位资质 | 建 筑 工程 施工 总承包 一 级 | ||
投标总价 | 9708243.99 元 | ||
工期 | 280 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郑荣祥 (注册编号: 桂 245151654272 ;身份证号: 45 0327 * ******* 009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发 (证书编 号: 桂建安 C3(2020)0007357 ; 身份证号: 45 0327 * ******* 011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企业业绩: 1 、 祥龙云居(原名万象 ·海德堡)5#楼 2 、 金霖华庭 7#—9#楼及二期地下室 3、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3#、22#楼 4、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5、桂林中学临桂校区2#艺术楼、3#国际部综合楼 6、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JX31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项目7、桂林市灵川县供电局一级物资仓库项目 8、资源县粤桂协作农副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产业园 。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 筑 工程 施工 总承包 一 级 | ||
投标总价 | 9725632.67 元 | ||
工期 | 280 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郝杰平 (注册编号: 桂 需解锁08283 ;身份证 4 32421 ******** 609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朝宇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 3 ( 20 04 ) 00 0 3986 ;身份证号: 45 0304 ******** 105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企业业绩: 1、 三金广场 (D-Ia 地块地下公共停车场,D-2 地块1#-3#楼(3A#、 3B#楼)及地下室)工程 2、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 3、桂林市第三中学改扩建-8#学生宿舍 4、灵川县第一中学2#教学楼 5、灵川县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
投标总价 | 9733219.29 元 | ||
工期 | 280 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黄炳晟 (注册编号: 桂 245091012874 ;身份证号: 45 0303 ******** 005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志明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 20 ) 00 08985 ;身份证号: 45 0324 ******** 491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企业业绩: 1、 大龙城一期 1#、2#、3#、8#商住楼及地下室 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校本部迁建工程项目一期(雁山区科教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1-20-2A地块 3、桂林市环城南路片区F-14地块(交投地产·兴进漓江悦府)2#、3#、6#、7#、10#-12#楼及一期地下公共停车场工程 4、 阳朔兴进景园项目 1-18号及地下公共停车场工程 5、东方庭院·桃花源8#、9#、12#、13#、15#、16#、21#、22#、23#楼及8#、9#、12#、13#、15#、16#、21#、22#、23#楼架空层 。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桂林)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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