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动力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动力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义乌市聚合芯途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赤岸大道与青城路交叉口。
2.2 工程规模: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动力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 136.855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暂定约 32.4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1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1600万元。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人防、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弱电、幕墙、装修、电梯等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计服务及甲方要求的服务内容。还应包括委托人另行单独发包的招标代理、设计、监理、地质勘察、基坑监测、天然气、通信、广电、地基基础检测、工程测绘、高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具体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
3.1.1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其他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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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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