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作业区消气器更新项目询比采购-非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6时 33分 31秒
一、概述
呼和浩特作业区3台消气器已运行10年以上,未进行过大修理,期间经常出现漏油、无法正常排气等问题。消气功能基本失效,为了保证管道排气、流量计工作的正常运行,2025年计划更换1台消气器。投资已下达,费用在年度计划范围内。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供应链系统正式下单后90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限(月): 12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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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量仪表附件 | 件 | 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1.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GB/T19001 或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有效的GB/T24001 或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有效的 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及其他相关容器元件制造等。(以上内容提供扫描件) 2.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响应单位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响应单位,可用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代替财务审计报告;如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至少1份消气器设备相关产品(气液分离设备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响应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以上(1)~(3)条由询比小组在线核实。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单位没有较大及以上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提交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诉讼仲裁情况对本项目履约无任何影响。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响应单位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08-0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