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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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08040000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服务协议可续签1年,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按照采购人列明的体检服务需求(详见附件),提供5种差异化的体检套餐。包括领导班子套餐(男)、领导班子套餐(女)、员工套餐(男)、已婚员工套餐(女)、未婚员工套餐(女) 。
其他: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规模:体检员工共计52人。
(3)招标内容:拟选定1家体检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为员工提供体检服务。体检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应按照采购人列明的体检服务需求(详见附件),提供5种差异化的体检套餐。
(4)成交人数量:1名。
(5)本项目预算金额:23万元。
(6)最高限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体检服务机构或私立医疗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副本复印件;公立医疗机构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
(5)根据项目需要,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需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书面声明)。
(7)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体检服务机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公立医院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未被纳入集团公司《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
(2)与融通存在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融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融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融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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