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清源(高邑)100MW/400MWh磷酸铁锂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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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清源(高邑)100MW/400MWh磷酸铁锂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DLSJY-GC-DYQYCN-13-202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一、招标条件
本次大有清源(高邑)100MW/400MWh磷酸铁锂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分包 (招标项目编号AHDLSJY-GC-DYQYCN-13-202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大有清源(高邑)100MW/400MWh磷酸铁锂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分包,预算为258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大有清源(高邑)100MW/400MWh磷酸铁锂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分包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承担过至少1个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或220kV输变电已完工项目业绩,工程质量合格,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
(5)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从事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7)三年内无质量事故,对发生较大或12个月内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投标人、以及我公司或集团评价不合格的承(分)包方不允许投标;
(8)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