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净水机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净水机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净水机维保服务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获取磋商 文件 ,并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 15时00 分 (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14000202502000097 2.项目名称: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净水机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424380.00元 5.最高限价:424380.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净水机维保服务,共分为一个采购包。主要服务内容为:医院现有各种型号直饮净水机42台,为了确保净水机的正常使用,为员工和患者日常提供安全健康的直饮水,现需进行维保维修等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合同期满后如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财库【 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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