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中和镇金顶山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四川
岳池县中和镇金顶山村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采购人” ) 因 工 作需要,拟针对我单位 : 岳池县中和镇金顶山村 2024 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 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 托其对 该 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选要求的 代 理机构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业主: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2 .项目名称:
岳池县中和镇金顶山村 2024 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 (2002) 1980号文件 收 取 代理费用, 若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收取, 代理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 .服务范围: 该 项目招标代理所有工作。
5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 2)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 制 采购文件;
( 3) 依法邀请供应商 (发布公告) ;
( 4) 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 5) 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 织 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 6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 依法向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发出中标 (成交) 通 知 书;
( 8)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 事 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 当及 时 告知采购人、 中标 (成交) 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 同签订 ;
( 10)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 (成交) 供应商签 订 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 门 备案;
( 1 1)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 (投诉) 答复 ;
( 12)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 13)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 (档) 资料的存档 及汇编装订 ;
( 1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
义务。
二 、资格要求
1 .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 力。
2 .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 . 拥有不少于 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 购 文 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 .供应商须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 正常运营状态 。 (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 .近三年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没有被列入 经 营 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 ;近三 年没有被 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 没有未完结 的被执行案件。 (提供承诺函)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选。
三、参加竞选方 式
1.报名 时间
凡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 “资格要求”的 ,请于 202 5 年 8 月 5 日 至 202 5 年 8 月 7 日 (上 午8:30— 12:00,下午15:00— 18:00;国家法定节 假 日 除 外 ) 到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现场报名 (报名 时需提 供 介绍信、营业执照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 介绍信格式自拟。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
2 .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 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人于北京时间 202 5 年 8 月 8 日上午 09 时 3 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成册,递交至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 5 年 8 月 8 日 上午 09 时 3 0分 。
3.开标地点: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会议 室 。
五 、响应文件组成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 委 托 人身份原件备查 ) 。
4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2) 。
5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
6. 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的 网络截图。
7 .报价函:(见附件4)
8 .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 需 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及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
六 、评审方法
1 .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 料和证明 材 料,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 性文件 进 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 3 (综 合评分表 ) 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 应 商。
2 .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3 .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 为 成交供应商。
七 、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 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1日后,成交供 应 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 、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 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凭 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 应商未在 5 个工作日内 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 定 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 .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 商须按 照 采购人需求,双方就 2 个 采购项目分别签订招标代 理 协议,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 成 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 . 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
购人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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