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中峰、石口子、石坎、尖岩村农村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重庆
永安镇中峰、石口子、石坎、尖岩村农村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镇中峰、石口子、石坎、尖岩村农村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 5 】 49 号、垫江发改委发【202 5 】 48 号、垫江发改委发【202 5 】 46 号、垫江发改委发【202 5 】 4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镇中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安镇石口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安镇石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 补助 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永安镇中峰、石口子、石坎、尖岩村 。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中峰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中峰村 1、2、5、6、7 组境内,共6条线路,路线总长1.344 公里,龙溪河产业大道至村办公室路基宽5.0米,其余路基宽4.5米,原路为土路。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石口子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石口子村 2、13 组境内,共2条线路:路线总长0.372公里,本项目开綦路-胡天凡院坝、胡先发房屋梅秀开房屋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路面硬化宽度4.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石口子村:拓宽 0.286公路,塘坎-李家湾路基拓宽至5.0米,路面硬化宽度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石坎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石坎村 1、8组境内,共2条线路,路线总长0.622公里,本项目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路面硬化宽度4.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尖岩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 4、6组境内,共3条线路,路线总长0.601公里,本项目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路面硬化宽度4.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660000.00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484072.00 元
2 . 4 比选 范围: 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 . 5 工期 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 比选申请人 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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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