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防辐射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TZB-2025070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防辐射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商务和技术评分表 | 对“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响应性(10分) | |
|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所有指标的得10分, | |||
| (2)每负偏离一条标“★”指标的扣1分。 | |||
| (3)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或“★”指标的扣0.5分。 | |||
| (4)本项最高得10分,当扣减分数≥10分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5)负偏离实质性条款(打“▲”)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1、对“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响应性(10分) | ||
|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所有指标的得10分, | |||
| (2)每负偏离一条标“▲”指标的扣1分。 | |||
| (3)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或“★”指标的扣0.5分。 | |||
| (4)本项最高得10分,当扣减分数≥10分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5)负偏离实质性条款(打“★”)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修改内容详见更正稿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21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公共培训平台C栋8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马倩倩 求华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毛宇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张老师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更正稿)招标文件--李惠利防辐射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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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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