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能源换电业务第一批施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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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能源换电业务第一批施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能源换电业务第一批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07-04D-2025-D-F-D19628)。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换电柜安装施工服务,拟对全省采购200个换电柜安装施工服务,确定换电站的施工界面以市电下火点为界,包括站点市电引入,底座基础及地网,换电站设备和电池的安装,满负荷测试,配套辅材等设备安装建设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两者以较晚时间为准。
预算金额:1721375.95元(不含税),1876299.79元(含税),本项目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如下:
| 序 号 | 服务名称 | 单 位 | 预估 数量 | 预估不含 税总价 (元) | 其中安全生产 费不含税金额 (元) | 预估含税 总金额 (元) | 实施 区域 | 备注 |
| 1 | 换电端口安 装施工服务 | 柜 | 200 | 1721375.95 | 39168.3 | 1876299.79 | 全省 | 不含税总价 中包含安全 生产费 |
注:本项目标的物类别为施工类,含税金额按税率为9%测算,签署合同时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折扣为100%。报价在模块化价格中基准价(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的基础上报折扣,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能源换电业务第一批施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2.2计划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
2.3建设地点:辽宁省全省14个地市。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2.5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6.1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6.2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须同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7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行政许可:
3.7.1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供应商须具有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质。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五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须同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如供应商已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0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
3.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4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备注:以上人员须满足下列要求: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本企业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3)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的,该证书无效;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同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网站查询截屏,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缺失不予计取。
3.9供应商须配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1人。
备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本企业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人员均不可复用。
3.10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IHI NI/IINH(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12)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13)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
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4)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6)供应商被纳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7)供应商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工程服务-施工)或全品类“中国
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1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
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
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
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3.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8 16:30附件下载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能源换电业务第一批施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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