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泓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广西
一、项目编号: NNZC2025-C3-030101-HGXM
二、项目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下浮系数 (%):1.6(%) | 需解锁 |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北湖农贸市场一楼外铺第70号铺面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两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正兴(自行抽取),文平(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吴新华(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88.17分。
2.有关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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