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小湿电)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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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1、2 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小湿电)升
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小湿电)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0724-2520N1354600
(3)项目概况:广东粤电大埔电厂 2×660MW 机组 1 号机组于 2015 年 12 月投运,2号机组于 2016 年 6 月份投运。两台炉自投运以来,高压静电除尘除雾装置在最初的几年运行基本稳定,确保了 5mg/m3 以下的烟尘超低排放目标。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陆续出现了电场闪络、甚至短路,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问题。经停炉时的检查分析表明,高压静电除尘除雾装置的部分阴极线出现松脱、壳体玻璃鳞片局部脱落导致阴阳极搭桥等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利用机组停炉检修机会,一方面修复玻璃鳞片(招标方负责),同时重点针对阴极电装晕置线长故期障高问效题可采靠取稳技定术运升行级。改详造见措本施项目,实招现标阴文阳件极并免以维其护为目准标。,并确保高压静电除尘除雾
2.2 招标范围
为解决高压静电除尘除雾装置的部分阴极线出现松脱、壳体玻璃鳞片局部脱落 导致阴阳产1 心 一极搭桥等情况,利用机组停炉检修机会,一方面修复玻璃鳞片, 同时重 点针对阴极电晕线障问题采取技术升级改造措施,实现阴阳极免维护目标,并确保高压静电除尘除雾装置长期高效可靠稳定运行。1 号机组原除尘除雾装置按照两通道改造,加上新增的除尘除雾装置(两通道),1 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除尘效率能达 40%,2 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按照三通道改造,2 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除尘效率能达 40%。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3 交货期及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供货到场、相关人员到厂开始开展工作,具备安装条件后(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安装过程投标方应保证充足的安装人力。20 天内每台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并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竣工验收。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内容 |
| 3.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以投标人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为准)。 |
| 3.2 |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 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
| 3.3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3.4 | 投标人需具备燃煤发电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金属板式)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3.5 | 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至少有为1台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提供金属板式湿式静电除尘器的投运业绩,且至少运行一年, 运行情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证明材 料及用户证明,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 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材料须有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 (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 |
| 3.6 | 及以上的资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6:00附件下载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除尘除雾装置(小湿电)升级改造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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