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5年拓展业务智能语音监控卡口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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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5年拓展业务智能语音监控卡口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T20250708181-1),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5年拓展业务智能语音监控卡口采购项目(第二次),本次预计采购580套智能语音监控卡口(每套含2台卡口摄像机)、580台卡口摄像机、105张256G卡口储存卡。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3供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保修期:设备保修期为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技术服务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5供货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6框架有效期:框架合同有效期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预估规模:本项目预算含税预估金额536.7883万元,不含税预估金额475.034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智能语音监控卡口或监控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产品销售类业绩。
2.4投标人关联关系审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6本项目智能语音监控卡口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代理商投标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6日09:00至2025年8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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