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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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47-2560SCCSHB21)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浦东南路1500 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大楼及营业厅日常清洁服务;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属18 家支行日常清洁服务;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属27 家社区支行的日常清洁服务;上海浦东南路1500 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大楼及裙楼外墙的清洗服务(每年2 次),主楼3 楼和裙房3 楼相连的玻璃雨棚清洗服务(每年12 次);上海浦东南路1500 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大楼及裙楼,消杀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8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 或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3.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3.7 须提供投标声明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20: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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