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储能系统设备抽检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53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储能系统设备抽检技术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 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基地规划建设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电化学储能项目,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950MW/3800MWh跟网型储能系统,50MW/20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本项目配套新建1座 220kV变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项目计划2025年12月30日全部建成投产。本次招标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抽检技术服务合同内规定得所有内容,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全部检验完成并出具相关检测证明材料。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调试及性能试验 - 储能系统设备抽检技术服务 (CHDTDZ058/19-QT-53101): 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抽检测试技术服务,抽检总数为 600 个电池单体、 200 个电池模块、 40 个电池簇、 120 套 BMS ,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储能系统设备抽检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
9.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 3 项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检测服务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