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一期院区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一期院区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8 - 29 13 : 3 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400000202501001215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一期院区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27.00万元
最高限价: 127.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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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一期院区保安服务项目 | 1 | 为适应当前医院治安、消防的需要,结合枣庄市公安局的安防要求,负责医院内部区域治安、消防、秩序管理的工作,为医院提供良好的医疗秩序,主要负责医院治安秩序维护、突发医患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医疗纠纷、灭火救援的处置及现场维护,医院出入口值守、院内交通疏导、重点部位巡查、商贩治理等,以上服务区域以现场查看及院方指定范围及标准为准。 | 127.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 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监狱及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或“信用山东”网站];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