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跨界河湖健康评价及技术指南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8000250321195752-18225426
项目名称: 示范区跨界河湖健康评价及技术指南编制
预算编号: 1825-W0000417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00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5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示范区跨界河湖健康评价及技术指南编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开展示范区跨界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编制。结合《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等相关成果开展示范区重点水体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的研究分析。技术指南编制应围绕示范区跨界河湖功能定位与保护目标等要求,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与方法;应有机衔接示范区现行标准,融合过渡示范区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水域;应充分考虑示范区跨界河湖大小、类型差异、区位特征、河网特性,客观真实反映河湖健康状况。
开展部分重点跨界河湖健康评价。结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根据空间覆盖均衡性、河湖类型多样、基础数据扎实等原则选取13个重点跨界河湖进行评价。评价年份为2024年度,以2024年水文水质水生态监测数据为基础,补充开展相关水质水生态调查、现场调研等。根据构建的示范区跨界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跨界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完成《示范区重点跨界河湖健康状况报告(2024年)》编制,报告包括区域概况、河湖健康评价结果、河湖健康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等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