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街道2025年度单项设计服务费50万元以下装修工程设计单位招选招标公告
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东街道2025年度单项设计服务费50万元以下装修工程设计单位招选 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东街道辖区范围内。
2.2工程规模:通过本次招标招选8家单位完成江东街道范围内单项设计服务费在50万元以内装修工程项目的设计,中标后由街道调配安排工作。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江东街道2025年度单项设计服务费50万元以下装修工程设计单位招选,中标单位承担的范围为完成方案设计(若有,则须提供方案文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由各行政村(社区)实施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在本年度工程设计中标单位内进行委托服务,并由相关村(社区)自行签订委托协议(参照年度设计单位中标让利率计算),相关设计费用由村(社区)自行承担。
2.4服务期:365天(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1)及(2)资质时,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拟派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它要求:
3.4.1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
3.4.2浙江省外投标企业投标需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4〕332号)要求完成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入库手续且备案资质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
3.4.3推荐正式投标人:1当10≤M≤12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2当M≥13时,采用票决推荐的方式按M×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A个正式投标人(最少12家,最多20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4.4本项目若经过票决推荐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里的业绩进行公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招标人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3.4.5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