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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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自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YZ-2025Q-031)
一、内容
变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
三、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中心D座4楼4088室(金隅汉都酒店4楼)
附件:
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NMYZ-2025Q-031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需求 |
1 | 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驻呼和浩特的分行机构或法人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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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6.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8.投标银行须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资格。
9.投标人须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3 17:00附件下载
呼和浩特公安处零余额账户服务项目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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