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6至2028年度拖轮配员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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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6至2028年度拖轮配员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3-083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 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 2026 至 2028 年度拖轮配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 2026 至 2028 年度拖轮配员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广东省 , 汕头市
2.2 规 模 : 本项目主要是为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港务公司)“华能海拖 1 ”、“华能海拖 2 ”、“华能海拖 3 ”三艘拖轮提供 24 名船舶配员服务,负责船上设备的日常管理、船舶日常维修、消缺、清扫、防腐等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负责制定出各艘拖轮的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备件、物料、燃油、滑油及油漆等的年度需求计划,负责船上设备的所有日常巡检、运行数据、维护检修工作记录等,确保巡检、维护到位。
2.3 标段划分 :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 2026 至 2028 年度拖轮配员服务标段包 1 。
2.4 服务地 点 : 广东省 , 汕头市潮阳区
2.5 服 务 期 : 三年,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2.6 招标范围 : 每艘拖轮配员 8 名,三艘拖轮配员共 24 名。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丙类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高级船员要有全回转港作拖轮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每艘拖轮船员职务及人数:船长 1 名、大副 1 名、轮机长 1 名、大管轮 1 名、机工 2 名、水手 2 名。服务期内承担船员发生的薪酬、社保、伙食、交通等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 1 项船舶配员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能反映船舶修理工作内容或船舶制造供货清单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 项目经理要求:无。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3.2.6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整船劳务外包实践配置和管理能力,拥有丙类及以上等级适任船员的储备资源,并提供有效的丙级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3.2.6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整船劳务外包实践配置和管理能力,拥有丙类及以上等级适任船员的储备资源,并提供有效的丙级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