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佳荣竞磋(服务)2025-074
项目名称: 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最高限价(元): 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数量: 120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单位: 人
简要规格描述: 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120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资格要求:公办事业单位性质的职业培训机构须持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在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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