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车辆段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工程第三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浙江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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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车辆段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工程第三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LSCLD-CG-04
1.采购条件
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采购。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车辆段供电系统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建设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龙山车辆基地降压所、跟随所及车辆基地内接触网、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所有设备及器材的安装、试验、开通、保修期服务以及乙供设备材料的供货;变电所建成初期临管、施工期运行管理,向业主移交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相关乙供主要设备零件图纸。
2.2采购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第一批自购物资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以包件一览表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为准。
4.谈判文件获取
4.1 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系统客服。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1日17:00时前在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5年8月11日17: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及回款凭证(如无须交标书费,则无)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程有限公司物设部邮箱()。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供应商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
帐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在汇款单上注明:“宁波龙山车辆段工程标书款及采购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如包件一览表中标书费为0”或者未体现标书费,则无须缴纳标书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上传响应文件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网上报价填写一般直接填写总价,无须对照明细。响应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时00分。且响应文件必须为是每页加盖供应商印章的PDF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5.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响应,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供应商已按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将银行保函或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标书指定页面即可,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然显示未递交谈判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不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及投标,采购人在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以标书上是否附保函和转账凭证为准。
5.3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后3日内(以发布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快递寄: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二路京冶汽车材料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 朱江鹏 。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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