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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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编号:CHZB-202508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CHZB-20250805 2.标段名称: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69249.94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暑期零星维修(厕所,教室门窗,花坛,楼顶防水等)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建设地点:海州区建设中路56号,建康南路1号,茗香路18号。 7.施工范围: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标准:合格 10.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8 08:30到2025-08-14 17:30
获取方式:3.1请于2025年08月08日至08月1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09室)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3.2请供应商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8 15:00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编制要求: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整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u盘一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18 15:00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七、其他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CHZB-20250805
2.标段名称: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69249.94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暑期零星维修(厕所,教室门窗,花坛,楼顶防水等)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建设地点:海州区建设中路56号,建康南路1号,茗香路18号。
7.施工范围: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标准:合格
10.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7:30附件下载
海宁中学本部、西校区零星维修及江化路校区会议室舞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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