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海上风电机组振动测试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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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海上风电机组振动测试分析仪采购项
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海上风电机组振动测试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7551),招标人为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海上风电机组振动测试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工期: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详细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的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行贿案件刑事判决书的查询结果截图)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投标函》)。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须提供《投标函》)。,
3.8投标人非在执行的广东省能源集团黑名单或灰名单单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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