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吉河镇通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RQ-ZB250617
项目名称:2025年吉河镇通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3,06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吉河镇通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43,06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43,06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3,067.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吉河镇通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吉河镇通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