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保发改基础【2023】1076号、保发改投资【2024】984号、BDZBH-2023-4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1874.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1294.7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093公顷,总建筑面积339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1197.11平方米,包括旅客候车换乘中心、司乘服务中心东,建筑面积8611.822平方米;维修间,建筑面积1001.02平方米;智能调度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750.018平方米;能源中心,建筑面积340.82平方米;司乘服务中心西,建筑面积2255.58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37.85平方米: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12702.8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工程、外线接入工程、充电桩125个(地下100个,地上25个)及打造绿色便乘系统,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国家高新区,北侧为北二环,南侧为玉林路(规划),东侧为空地,西侧为保定市志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二标段:施工内容为旅客换乘中心、司乘服务中心、地下车库二区(旅客换乘中心)、室外工程,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495.410233万元。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其他: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且在有效期内)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资格业绩以竣工验收文件的竣工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网站截图、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扫描件。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01月0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个。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2025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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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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