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154地块、2018-10地块土方下沉整改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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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154地块、2018-10地块土方下沉整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约21.9万元人民币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154地块、2018-10地块土方下沉整改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潘安湖生态小镇154地块、2018-10地块土方下沉整改工程: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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