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坊乡集镇主街道道路沿线改造提升项目
福建
-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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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坊乡集镇主街道道路沿线改造提升项目 已通过将乐县余坊乡人民政府2025年8月4日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余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 人为将乐县 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注册地址在将乐县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余坊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86.785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余坊乡集镇主街道道路沿线改造提升项目的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678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17:30附件下载
余坊乡集镇主街道道路沿线改造提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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