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家佳康(随州)有限公司第2、4、6育肥场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湖北
-随州市
中粮家佳康(随州)有限公司
第 2 、 4 、 6 育肥场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包号: 0747-2560SCCZW436/01 )
1. 招标条件
,对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随州)有限公司第 2 、 4 、 6 育肥场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三次)。
??? 建设地点: 湖北省广水市陈巷镇( 2 、 4 场)、骆店镇( 6 场)项目所在地内 。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除臭设备施工区域分别为 2 场育肥 2 栋、 4 场育肥 2 栋、 6 场保育 4 栋和 1 栋育肥,以及按发包人指定位置安装小型气象站和公示屏。本项目涵盖猪舍除臭系统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直至交付使用(交钥匙工程)。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 288.5 万元。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有效投标人必须满足三家或三家以上,若不足三家,将重新进行招标。
注: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开工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竣工时间: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计划总工期: 51 日历天 (包含设备调试时间),并负责 3 个月的运行技术指导,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中的安装单位)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 须提供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 3 年的公司,按照已有年份提供。
3.4 业绩要求 :
拟参加的投标人须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的项目业绩(须 同时满足 1 和 2 ):
1 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的猪舍排风除臭设备供货业绩。
2 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20 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均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分工内容(供货、安装)分别提供。
注: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设备关键信息及金额页面、签订日期页复印件)、货物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材料及至少 1 张该合同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 注: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查验结果为准。
3.6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承诺如中标在项目开工时未有在建项目且除不可抗力外项目结束前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有弄虚作假的 , 一经查实 , 按废标处理。
注:如提供一级建造师,应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7 其他要求:
3.7.1 拟投入专职安全员要求:配备至少 1 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的专职安全员。
上述人员证企相符且中标后不得变更(须提供现场专职安全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3.7. 2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 投标人(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中的安装单位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至日前 , 不得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需提供承诺书 , 格式自拟) 注: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 工程建设企业黑名单 ” 查验结果为准。
3 列入中粮集团、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承诺如现场经招标人核实投标人属于中粮集团或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接受按废标处理。 (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注: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核实后为准。
4 投标人(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中的安装单位 )近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 1 、死亡事故为负主体责任的死亡事故; 2 、事故信息渠道以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政府部门(如应急、发改、住建等)官方渠道(官网、官方通报等)为准,网络信息、抖音、微博等自媒体信息不作为获取渠道; 3 、事故信息以开标当日前发布信息为准。)以及在中粮家佳康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过农民工上访?诉讼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 , 格式自拟) 注: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核实后为准。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需按照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提供的 “ 联合体协议书 ” 格式签订,本项目需以设备供应商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具有相关人员、资质的企业联合投标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中投标; 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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