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支持麟游中学办学质量提升合作项目(艺术类)采购公告
陕西
项目概况2025年支持麟游中学办学质量提升合作项目(艺术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ZFZ-2025-138
项目名称: 2025年支持麟游中学办学质量提升合作项目(艺术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2025年支持麟游中学办学质量提升合作项目(艺术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高中教育服务 | 40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2025年支持麟游中学办学质量提升合作项目(艺术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2025年支持麟游中学办学质量提升合作项目(艺术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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