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路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什县乌什镇九眼泉村、喀赞村2025年防渗渠以工代赈项目的更正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SX(2025)-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乌什县乌什镇九眼泉村、喀赞村2025年防渗渠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磋商公告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 (1)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政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的原则“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35人,开展技能培训135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242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的38.23%,并尽可能提高劳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投标人需作出相应承诺)。 | (1)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政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的原则“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35人,开展技能培训135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242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的40.13%,并尽可能提高劳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投标人需作出相应承诺)。 |
| 2 | 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5项,第11条:以工代赈政策要求 | (1)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政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的原则“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35人,开展技能培训135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242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的38.23%,并尽可能提高劳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投标人需作出相应承诺)。 | 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35人,开展技能培训135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242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资金的40.13%,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本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实施,要切实发挥本项目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投标人需作出相应承诺 |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什县乌什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喀尔巴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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