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2025至2026年供热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32/18-QT-02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2025至2026年供热运维服务 已由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 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金沙路32号
2.2项目规模: 龙口市西城区 51座换热站,高温热水管网100.18公里,二级管网251公里,实际供暖面积约3 84 万平方米,服务用户3.6万余户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 - 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 2025 至 2026 年供热运维服务 (CHDTDZ032/18-QT-02101): 龙口市区域供热调度中心的操作、监盘、记录及换热站监控等运行管理,公司的蒸汽管网、供热一二级管网、换热站的运行维护、协助处理客户投诉、入户测温及客服接线服务人员等供热服务,协助热费收取、整理完善客户信息资料、车辆驾驶等工作,协助完成停暖后热用户报停、复暖接断管等工作及相关服务外委,协助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2025至2026年供热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外运行服务的市政供热企业,或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供热委托运行业绩,须包含“供热委托运行”内容,且单项合同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0 万元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字盖章页、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全部或阶段付款)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