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萃园校区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试桩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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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萃园校区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试桩工程(二次)
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ZTZLXH-YA2025-0714-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大学萃园校区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试桩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延安大学萃园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3#楼、14#楼、15#楼、16#楼、辅助用房、地下车库(含基坑支护)及室外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萃园三期总建筑面积94970.96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8232.87m”,地下总建筑面积26738.09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大学萃园校区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试桩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大学萃园校区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试桩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检测参数范围满足本工程的检测项目;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级A级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5、供应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7:00附件下载
延安大学萃园校区教职工公寓三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试桩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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