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生产业务承揽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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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生产业务承揽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一、招标条件
,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生产业务承揽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
3.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生产业务承揽服务项目(二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WF-F-1-25-021;(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LXM2025-034。
5.服务期限:1 年。
6.实施地点: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内
7.项目主要服务内容:生产业务承揽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最高投标限价:300.47 万元 (含税),大写:叁佰万肆仟柒佰元整。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提供国家规定增值税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 2022 年 7 月 1 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11、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1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作为投标单位。
1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4、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 3 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 年07 月01 日起至今”的资料(特殊注明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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