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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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5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640302-19-01-376696),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辖区内金积镇、高闸镇、上桥镇、巴浪湖农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泵站设计流量为0.27立方米每秒,装机容量528千瓦,年供水量507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泵站工程和管道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技施设计阶段、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施工现场等全过程服务。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8: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吴忠市利通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