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州空港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债权清收专项工作法律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拟对 四川简州空港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债权清收专项工作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第三次 ) 进行 公开 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SC01142320250072
二、 二、 项目名称: 四川简州空港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债权清收专项工作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第三次 )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服务单位提供对上述债权清收的专项服务,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仲裁、申请执行、债务重组、申请债务人破产(重组或清算)等一切合法途径,提供全流程服务,实现最大限度清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四川简州空港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债权清收专项工作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 采购 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 合法登记 在册的律师事务所 ;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 2 年 01月01日至今), 投标人 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 和律师行业协会 处罚的证明;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至评审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涉税行政处罚或 1万元及以上 罚款等行政处罚)。
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7、其他资格要求:禁止近三年代理过债务人法律事务的机构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一)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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