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利港电厂首台15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新增自动化作业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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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利港电厂首台1500t/h 桥式抓斗卸船机新增自动化作业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2025-SH-49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利港电厂首台1500t/h 桥式抓斗卸船机新增自动化作业系统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物料探测系统、卸船机定位系统、防碰撞系统、抓斗AI 识别系统、AI 仿生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系统服务器及远程操作系统等智能控制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5 卸船机新增自动化作业系统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5 卸船机新增自动化作业系统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具有具备CMMI3 级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或以上资质,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 台燃煤电厂或者港口码头桥式抓斗卸船机的自动化系统改造投运业绩,每台卸船机额定出力不小于1500t/h(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评审要素的,另须提供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担任过至少两台卸船机自动化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个人履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经验年限及业绩以履历证明为准)。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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