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县奔富新村安置小区工程(EPC)项目商业地块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浙江
-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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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TJGJTHBFGSZXQY-WZZB-2025-004(二次挂网)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县奔富新村安置小区工程(EPC),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商业地块周转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龙游县奔富新村安置小区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庙下乡长生桥村。本次实施范围约251亩(约167570m2),总建设面积约155000m2(其中安置区总建筑面积100000m2,康养商业区总建筑面积55000m2),安置区总建筑面积100000m2,其中包含安置房84460m2(316户),安置公寓(8F)7040m2(64户),村物业用房5500m2,乡物业用房3000m2;康养商业区总建筑面积55000m2,其中包含康养用房53000m2,公共配套建筑2000m2 。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内容包含建筑、结构、装修、安装(水、暖、电、气等)、消防(消电、消火栓、喷淋等)、市政道路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及节能、照明工程、配套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等。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所需的周转材料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中任一年的主要供货业绩。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近三年中任一年的业绩,提供一份或一份以上,优先提供与央国企合作业绩的同类物资业绩证明资料(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3履约信用要求:1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3近两年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4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供应商。5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截止时间:2025-08-13 18:005.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618869717546234481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