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ISO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重庆
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
ISO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FWFA00000052738)
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 ISO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询价人为 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询价组织机构为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ISO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第二次) (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并提升管理水平,现决定采购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GB/T22080(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及监督审核的技术咨询服务,通过专业指导与评估,全面构建高效、环保、安全的企业管理体系。
公司 /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2.2 询价内容
2.2.1 为公司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及后续两年监督审核的技术咨询服务。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规范书和服务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但须提交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3.2报价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询价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服务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报价人须具备自2022年8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不少于3个涵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对应结算发票、证书扫描件或官网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
3.6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4. 报价人须知
4.1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95万元(含税)。报价人根据工作内容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报价人开展的工作以及参加咨询、审查、检查及配合工作的所有费用,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各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将统一校核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4.2支付方式
4. 2 .1 无预付款。
4. 2 .2 首次认证完成后支付合同总款 70%,第一次/年监督审核完成后支付合同总款的15%,第二次/年监督审核完成后支付合同总款的15%。
4. 2 .3 需方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3结算方式
首次认证通过,需方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且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信息后支付合同总款 70%;第一次/年监督审核完成,需方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公示信息后支付合同总款的15%;第二次/年监督审核完成,需方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公示信息后支付合同总款的15%。
4.4 计量验收方式: /
4.5 质量要求
符合询价采购服务相关要求。
4.6 其他要求
4.6.1 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6.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相关资格业绩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内容。
4.6.3 售后服务:/
4.7 履约担保
现金:无。
履约保函:无。
4.8 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要求对构成逐页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 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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