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屿村乡村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项目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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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屿村乡村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蟹屿村乡村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蟹屿村乡村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4〕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上迳镇蟹屿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村财,招标人为 福清市上迳镇蟹屿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福清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01367元;K值=12%;工程发包价为265202.9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北京东方畅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蟹屿村乡村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项目图纸,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30136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附件下载
蟹屿村乡村教育活动基地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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