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业务系统软硬件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编号: CHDTDZ007/18-QT-25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集团公司业务系统软硬件支撑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2.2 项目规模: 采购42台信创服务器、42套信创服务器端操作系统、15套信创中间件、10节点信创数据库和配套的4套数据库同步集群软件,负责设备供货、配送、安装、测试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 集团公司业务系统软硬件支撑项目 (CHDTDZ007/18-QT-25301): 采购 42 台信创服务器、 42 套信创服务器端操作系统、 15 套信创中间件、 10 节点信创数据库和配套的 4 套数据库同步集群软件设备,负责供货、配送、安装、测试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团公司业务系统软硬件支撑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央企集团级或央企直属单位级(至少包含两层管理层级)或省属国有企业(至少包含两层管理层级)的信创基础设施集成案例(供货内容不少于20台信创服务器且合同金额不小于 5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或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③投标方提供的转包或者部分工作分包业绩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保障服务承诺函,其中服务器需出具服务器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唯一授权函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