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配套硬件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02005-KMSW-0021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配套硬件
预算金额(万元):1000
最高限价(万元):1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数据中心计算节点10台、数据中心虚拟化软件1套、容器节点平台1套、医疗AI算力一体机1套、医疗AI智能体应用1套、医疗AI应用安全系统1套、传染病上报平台前置服务器1台、容灾系统1套、外网核心交换机1台、万兆交换机4台、千兆交换机2台、服务器管理交换机1台、光纤交换机2台、光模块300块、统一运维平台1套、减负综合管理系统1套、数据中心防火墙2台、云终端一体机280台、云终端管理系统1套、会议大屏3台、多合一读卡终端20台、收费窗口报价器10台、医用扫码墩100台、药品追溯码扫码设备3台、医生查房终端35台、腕带打印设备10台、激光打印设备120台、条码打印设备20台、针式打印设备10台、彩色打印设备20台、复合数码设备2台以及系统集成(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注:(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采购清单》(财库〔2019〕19号)规定, 供应商须提供云终端一体机、会议大屏、激光打印设备、针式打印设备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云终端一体机、会议大屏、激光打印设备、条码打印设备、针式打印设备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
(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配套硬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