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铒光纤激光治疗仪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350101]HSXM[GK]2025004
二、项目名称:掺铒光纤激光治疗仪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东路168号A栋308室 | 446,000.00元 | 93.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掺铒光纤激光治疗仪):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掺铒光纤激光治疗仪 | 掺铒光纤激光治疗仪 | 冠舟 | L1550M | 1 | 台 | 446,000.0000 | 44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培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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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肖宝荣 、 陈学新 、 林风华 、 郑沁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下浮20%,最低1000元执行。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需解锁,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需解锁458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掺铒光纤激光治疗仪:0.535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资格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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