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驾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驾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项目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 5 年 8 月 19 日 09 时 0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 编号: SDGP370983000202502000080 1.2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50808-01 1.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驾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技术服务项目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预算金额(最高限 价):本项目预算为 76.50 万元。 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1.6 采购需求:拟对肥城市安驾庄镇 71个试点村耕地面积约10万亩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数据收集、延 包 图表制作、摸底调查、补充调绘、数据建库、延包审核公示、合同签订(线下签订)、成果整理更新、数据建库汇交、售后服务等和延包有关的工作。 1.7服务 期 限 : 18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 磋商文件 3.1时间: 2025年8月9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3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化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9日 09 时 0 0 分(北京时间) 4.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 /变更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异议和投诉 7.1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7.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经理 联系方式: 地址:肥城市同圆路 86号世纪新城东门对过 邮编: 271600 2)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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