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海上升压站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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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 1#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海上升压站 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上海临港 1#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海上升压站 PC 总承包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需求人:上海申临风光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申能物资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上海临港 1#海上光伏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海域内。场址离岸距离10-16 公里,场址面积约14.8 平方公里,场址水深约10m。场址拟建设约500MW 海上光伏项目,容配比为1.3-1.4。
光伏电场通过场内海底电缆连接至新建的 1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后,通过2 回 220kV 海缆送至 1 座新建的 220kV 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拟置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港大道987 号旁,规划占地约12 亩。
2.2 招标范围
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海上升压站PC 总承包。招标内容主要为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计划 2025 年 10 月 15 日开工,2026 年 6 月 20 日前并网受电完成,2026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项目竣工(投入商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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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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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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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牵头方)近5 年至少完成2 个海上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工程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合同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近 5 年至少担任过一个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且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业绩要求。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具备海上升压站上部模块和下部基础的钢结构的建造能力(须提供设备、人员、场所材料,证明具有建造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08-13 17:30(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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