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建高新智慧超充服务站项目(EPC)机械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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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建高新智慧超充服务站项目(EPC)机械服务单位
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XG-2025-CG06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建高新智慧超充服务站项目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富禄市政建设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业务用小型智慧超充服务站18座,配套充电枪124把其中480kV全柔性充电堆18台;2、新建业务用中型智慧超充服务站15座,配套充电枪-150把,其中600KV全柔性充电堆15台;3、新建业务用大型智慧超充服务站54座,配套充电枪668把,其中960KV全柔性充电堆54台,以上服务站均配套车棚、监控等基础设施。建造方式严格按照《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乌政办(2020)72号)相关要求执行。本项目高新智慧超充服务站87座,总建筑面积约132766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充电桩的购置及其附属配套(包括超充服务站站点地坪、给排水、车棚基础及车棚的采购安装、配套用房的采购安装、高压电接入、配套电气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的采购及安装)。
范围:拟入围三家机械服务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机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代理机
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租赁;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9:00附件下载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建高新智慧超充服务站项目(EPC)机械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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