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项目区新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阿拉尔市
正在报名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包号 : B15SBJ[2025]169号-01
2 .项目名称: 草湖项目区新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二次)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 项目 预算金额: 135万元
5 . 最高限价 : 135万元
6 .采购需求: 本项目将新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1座,开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 10 )、细颗粒物(PM 2.5 )连续自动监测工作 等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 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完成供货,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否
二、申请 人 的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投标人 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出具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其他资格要求:
( 1) 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 : 在 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 , 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之一的, 其 投标 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