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标(施工评定分离)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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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 I标(施工“评定分离”)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标(施工“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17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 / 审定 。项目业主为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 , 招标人为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海沧县(市、区)。
2.2项目的规模: 项目起于石塘立交西引道通道桥,终于东引道通道桥,长度6544.363米,其中悬索桥段1108m(230m+648m+230m),混凝土桥梁段3317.326m,路基段2119.037m,主跨648m,共涉及桥梁58联。主要对海沧大桥主桥吊索、桥面铺装、支座等构件进行更换,增设主缆除湿系统,加固混凝土土桥,增设桥墩防撞设施,防撞护栏提升改造等。项目总投资概算53067.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706.36万元。
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标(施工“评定分离”):建设内容包括主桥岛外端吊索更换164根、裂缝处置、梁体钢板加固、钢肋翼缘加固、支座更换、腹板增厚、混凝土防腐等公路工程,交通组织工程(陆域),建安费约22449.62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65 日历天 , 其中控制性工程 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标(施工“评定分离”):关键性工程吊索更换 施工计划工期为 5 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标(施工“评定分离”)、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I标(施工“评定分离”);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I标、II标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按I标→II标标段的定标顺序,确定相关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当某一个投标人在I标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该投标人不再作为II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任意标段出现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正文-5.重新定标与重新招标的情形,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不变,且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再作为符合上述情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的确定中标候选人规则补足中标候选人数量,按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 1 | I | 详见图纸 | 6.54 | 建设内容包括主桥岛外端吊索更换164根、裂缝处置、梁体钢板加固、钢肋翼缘加固、支座更换、腹板增厚、混凝土防腐等公路工程,交通组织工程(陆域),建安费约22449.62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6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海沧大桥加固工程-(二期)I标(施工“评定分离”) 标段 ( 组 )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1、2、3、4资质之一,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桥梁养护甲级资质;2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一类;3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以下1或2的业绩:1单项合同金额1.4亿元(含本数)以上的公路悬索桥的养护业绩;2单座主跨不小于200米的公路悬索桥的施工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联合体投标
3.2.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在厦注册的子公司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所要求的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0.9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0.10项所要求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以在“信用交通·福建”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2 .2 本次招标不接受除3.2.1项情形以外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 ( 组 ) 投标。每个投标人 允许 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 以在“信用交通·福建”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 投标文件需包含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 投标 文件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0: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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