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卫生健康局三原县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三原县-2025-00104
项目名称:三原县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成立不足三年单位可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2024年0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证明材料为准)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4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包括控股管理声明)
(8)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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