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烟囱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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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烟囱CEMS
测量设备年度维护【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3-133 )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烟囱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2 规 模: 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一、二、三期机组烟囱CEMS分析仪、粉尘仪共6套(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采样设备)的日常巡检、消缺、定期标定、维护、检修、抢修。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烟囱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36个月,预计从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一、二、三期机组烟囱CEMS分析仪、粉尘仪共6套(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采样设备)的日常巡检、消缺、定期标定、维护、检修、抢修。服务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有一项CEMS测量设备年度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